健保署公告自113年12月01日起【新增】健保項目: 14085C_B型肝炎病毒核心關連抗原(HBcrAg)合併表面抗原(HBsAg)定量檢驗、支付點數:1,800點
修正說明:
1.適應症:慢性B型肝炎病人,因B型肝炎發作接受口服抗病毒藥物治療,得於停藥前執行本項檢測,而延長用藥期間之檢驗,每次檢驗須間隔二十四週以上。
2.不得同時申報12184C 、14030C 、14031C、14032C。
3.須符合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附件六藥品給付規定第十節抗微生物劑10.7.3.暨10.7.4.之醫師資格。
4.本項須按「全民健康保險鼓勵醫事服務機構即時查詢病患就醫資訊方案」格式,於檢驗(查)申報前上傳檢驗(查)結果報告,未上傳者本項不予支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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